RoHS 指令是「電氣、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質(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Electronic Equipment (RoHS))之歐洲會議及歐盟委員會指令」。
RoHS指令(2002/95/EC)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EU販售內含超標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(PBB) 和多溴聯苯醚(PBDE)之電氣、電子設備。
2013年1月3日後,新版RoHS指令(2011/65/EU)生效,將原本未列入管制對象的「醫療器材」(自2014年7月22日起) 及「監視及控制設備」(產業用儀器自2017年7月22日起適用,其餘自2014年7月22日起適用)依序納入管制範圍。